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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2') }} 資訊組|
一、依市府109年2月13日府授資設字第109300415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研習班係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為提升同仁資訊安全意 識,針對資訊科技的個資保護與隱私維護有清楚的認知所 開設,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應辦事項規定略以「一般使用者 及主管,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職教育訓 練」。
三、本研習班辦理時間為109年2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1時30分 至4時30分,研習地點為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,完成研習後 可提供學員3小時終身學習時數及符合資安法規定資通安全 通識教育訓練時數,倘有報名需求請洽各機關人事人員報名,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連絡人:臺北市政府公務人 員訓練處周先生,電話:02-29320212分機560,電子郵 件:pstc_ah4030@mail.taipei. gov.tw。
四、檢送研習班課程大綱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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