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體育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運動部114年10月1日運競(七)字第1140051517號函辦 理。
二、如有旨揭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,請依本計畫內 容,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,由學校循申 請程序以密件公文函報運動部提出申請,俾先進行相關資 格審查,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。
三、旨案審查時間約需1個月,務請預留申請及審核之合理作業 時間,以利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審定。另務請提醒申請 人,依本計畫之參賽組別認定審查,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,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 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,仍應依各該賽事及運動種類相 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。 四、為利本市規劃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報名選手所辦理之 相關選拔賽,請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及教育盃中學組承辦 學校參酌本計畫內容,於競賽規程中敘明「有關跨性別 (Transgender)學生運動員跨組別參賽者,請依運動部 114年10月1日運競(七)字第1140051517號函送之跨性別 (Transgender)學生運動員參與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 會試辦實施計畫辦理(詳見運動部官網https://www. sports.gov.tw/CL/5809),經審查通過者,得具備跨性別 組別報名之資格。」之文字。
五、如申請人對於應附證明有相關疑問,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 畫專案助理高先生,電話:07-3121101分機228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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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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