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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古亭國民中學

宣導資料

再加強宣導教育部「教育體系個人資料安全保護基本措施及作法」

{{ $t('FEZ001') }} t241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 一、依據本局104年5月11日北市教資字第10434706400號函續辦。

二、教育部提供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可資參考之個人資料安全保護基本原則,故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、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」(已包含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所列技術上及組織上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事等相關規定)為基礎引申訂定之。
三、旨揭行政指導臚列「人員管理」、「作業管理」、「物理環境管理」、「技術管理」「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」、「紀錄機制」六大面向之基本措施及作法。
四、本局所屬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可參考旨揭行政指導(如附件)之相關管理措施,以保護內部相關作業程序所產生或經手之各種形式(含書面或電子)之個人資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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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1-09-2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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