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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古亭國民中學

最新消息

外縣市國小畢業生欲就讀古亭國中有房產優先入學請於5/5到校審核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由於本校預計今年可能滿額,為了保障新生優先入學的權利,請家長於指定時間地點繳交相關證明文件,以辦理非臺北市畢業國小分發本校之入學資格審查。

辦理時間與地點:

  • 審查期限:5/55/7止,平日早上8:30到下午4:30

  • 辦理地點:古亭國中教務處註冊組(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465號)。

 

繳交以下相關證明文件:

  1. 身分文件(三擇一),學生需與父母或監護人全戶共同設籍、非寄居身份:

    1. 114年度月任一月份戶籍謄本正本(含詳細記事)。

    2. 新式戶口名簿(甲式,含全戶詳細記事)。

    3. 電子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。

  2. 權狀或租賃證明(二擇一)

    1. 113 12  31 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房屋所有權者,請附二親等內之直系血親(爸爸、媽媽、爺爺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)房屋所有權狀(以登記日期為準)。

    2. 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,設籍達年以上者(108  15 日前設籍),請附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。

  3. 居住事實:114年度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等,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。

 

其他說明

  • 設籍時間以該名學生至戶政機關辦理設籍為計算基準日,若上次「設籍地」也是在同一學區內,請提供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,將可採計在本學區最早之設籍日。(但幾次遷徙皆非「寄居」或「一址二戶」之情形,且幾次遷徙地必須在同一學區內,且遷徙日期是銜接的,倘戶籍所屬學區為共同學區,而共同學區內含遷徙前()學區學校,亦符合同一學區。)

  • 前開所有文件皆需攜帶正本及影本,正本查驗、影本留存,影本請自備

  • 攸關貴子弟國七入學權益,敬請務必與指定時間內完成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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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4-2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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